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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籍清查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01日 10:49 作者: 编辑:教务处 点击:

各班级:

学生学籍信息是信息化时代高校最重要的基础数据,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是高校学籍管理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的重要目标和要求,根据学籍管理相关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学生组织开展学籍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查对象

全院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三、清查方式

当面核对,人籍一致。

四、具体要求

1.成立清查小组

组  长:王建斌

副组长:高  赋

联络员:秋  瑜

(1)第一小组:高  赋    白  苗(2)第二小组:秋  瑜     徐雅娟

(3)第三小组:张小辉    刘夏联(4)第四小组:高玲玲     陈晓娜

2. 学籍管理员以学籍库数据为依据,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班学籍信息清查表》。

3.进入各班现场清查,核对信息,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确认。

4.提前一天通知清查的班级,清查当天未到场学生应提供相应证明(请假条、住院证明等)。

5.顶岗实习各班级的清查由班主任/辅导员具体负责。

6.清查结果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并依据学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对在清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负责任的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约谈。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